索引号 | 113418976356562392/202306-00014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6-13 09: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天然林,管护,采伐,商业性,补助,公示,资金,林业,清册,2023,停止,安徽省,发展,发放,管理科,财政厅,异议,林业局,现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3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公示 | 内容概述 |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255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标准16元/亩。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宁国市2023年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发放清册》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自2023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电话:4011181)提出。公示期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