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976356562392/202306-00016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6-13 09:28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公益林,宁国市,补偿,省市级,公示,资金,清册,2023,标准,安徽省,发放,林业,效益,生态,财政,森林,管理科,财政厅,异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信息来源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名称 宁国市2023年省市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公示 内容概述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341号)以及市财政资金安排,2023年度国有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15元/亩、集体和个人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21元/亩(含地方财政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3元/亩);市级公益林补偿标准15元/亩。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宁国市2023年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清册》(省市级公益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自2023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电话:4011181)提出。公示期结

宁国市2023年省市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341号)以及市财政资金安排,2023年度国有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15元/亩、集体和个人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21元/亩(含地方财政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3元/亩);市级公益林补偿标准15元/亩。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宁国市2023年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清册》(省市级公益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自2023年6月13日至 6月22日。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电话:4011181)提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将据此依法发放省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附:《宁国市2023年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清册》(省市级公益林)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3 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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