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976356562392/202306-00016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6-13 09: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益林,宁国市,补偿,省市级,公示,资金,清册,2023,标准,安徽省,发放,林业,效益,生态,财政,森林,管理科,财政厅,异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3年省市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公示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341号)以及市财政资金安排,2023年度国有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15元/亩、集体和个人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21元/亩(含地方财政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3元/亩);市级公益林补偿标准15元/亩。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宁国市2023年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清册》(省市级公益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自2023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电话:4011181)提出。公示期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