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69D/202304-00131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3-04-30 10: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信息来源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征求《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关于征求《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抓好粮食安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农业增产增收,西津街道办事处起草了《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供反馈意见: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29日。二、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1、在线留言:0563-4152182;2、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西津街道城乡管理部,来信请注明“《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
关于征求《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抓好粮食安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农业增产增收,西津街道办事处起草了《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供反馈意见: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29日。
二、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
1、在线留言:0563-4152182;
2、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西津街道城乡管理部,来信请注明“《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两强一增”为引领,坚决抓好粮食安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农业增产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快基本农田苗木清理工作,防止耕地“非粮化”
对自行清理基本农田内苗木,恢复耕种条件,并在一年内种植粮食及油料作物的经营主体,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经营主体凭清理前后图片、种植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西津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予以兑现。
二、加大对抛荒整治奖补
对当年自行整治撂荒田连片5亩及以上,并进行粮食及油料作物种植的经营主体,按照3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经营主体凭土地流转合同(不低于3年)、整治图片、种植图片、村级公示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西津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予以兑现。
三、加大规模种粮扶持力度
在中央、省委省政府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种植户(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粮食规模化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方面的扶持激励。对当年流转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种粮50亩以上,或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按照5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四、增强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
坚持“谁种粮、谁投保、谁受益”原则,鼓励种植大户投保水稻种植保险。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坚决遏制“非农化”,确保,有效防止“非粮化”,补足耕地数量、保证耕地质量,确保良田种粮、农田姓农。
六、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不得享受当年扶持政策。
七、对未满足上述扶持政策,但对西津街道“三农”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确有扶持必要的经营主体,经街道研究后给予酌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