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307-00003 | 组配分类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7-03 10:5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信息来源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内容概述 |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2、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5、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6、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 |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5、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6、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宁墩镇党委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咨询岗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符合条件的纠纷进行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
社区矫正岗
1、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
2、组织开展对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活动;
3、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