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307-00079 | 组配分类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8 11: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
信息名称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 内容概述 | 2023【继承】10号申请人高宇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因继承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现予公告。序号10权利人高宇静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坐落北园路锦苑广场11幢201室不动产面积(㎡)118㎡用途住宅备注被继承人高君于2019年03月07日死亡,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被继承人高君的上述遗产由高宇静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 |
2023【继承】10号
申请人高宇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因继承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现予公告。
序号 |
10 |
权利人 |
高宇静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北园路锦苑广场11幢201室 |
不动产面积(㎡) |
118㎡ |
用途 |
住宅 |
备 注 |
被继承人高君于2019年03月07日死亡,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被继承人高君的上述遗产由高宇静继承。 |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国市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大厅3号窗口
联系方式:0563-4012136
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07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