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308-00013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01 11:5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中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告知书 | 内容概述 | 适用范围1996年1月1日后宁国境内出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补发所需材料1.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补发申请。2.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公告,提交作废公告报纸一份。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原签发机构公章。4.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5.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登记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6.已办理户籍登记的儿童户口登记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7.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补办地址健康大楼宁国市妇女儿童中心3楼出生证明签发室补办时间周二下午、周五下午咨询电话宁国市妇女儿童中心:0563-4037861宁国市中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