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308-00014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03 08:4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办事指南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3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7月起执行) | 内容概述 | 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715元/月·人、半护理429元/月·人、全自理57.2元/月·人;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500.5元/月·人、半护理286元/月·人、全自理42.9元/月·人。此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 |
1.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 715 元/月·人、 半护理 429 元/月·人、全自理57.2 元/月·人;
2.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 500.5 元/月·人、半护理 286 元/月·人、全自理42.9 元/月·人。此标准于 7 月份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