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033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4-03-04 09:1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规章制度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宁国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使教职工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宁国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使教职工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类型

1.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者,需凭公费医疗规定的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向学校领导请假。

2.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向学校相关行政说明情况,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假期。

3.婚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给假13天。

5.产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6.公假(出差)。

教职工凡要请假都必须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相关行政审批后,方可离岗。如因急事或急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先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上班前通知相关行政,事后补办手续。

二、关于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

1.病假。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或医药处方(含发票),12天者,教学人员报教务处年级部教学行政批准,非教学人员报相关处室负责人批准;是班主任的,德育处与年级部教学行政共同审批。3天~5天报分管校长批准;5天以上者报校长办公会议集体商定批准。凡证明齐全且履行请假手续者,所任课程或所担任的工作由教务处或相关处室安排,并将《请假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年级部教学行政,另一份送校办室。长期病假按有关文件执行。

2.事假。原则上不请事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批假权限同病假。请假者所任课程或所承担的其他工作自行协调解决,并报教务处等相关处室。不能协调者,由教务处或相关处室安排。课程调整教务处要有调课通知单。

3.直系亲属丧事,可请丧假三天。赴外地奔丧,酌情给路程假,因故延长必须请事假。

4.婚、产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鼓励休假者提前上班。

5.公假(出差)。参加上级会议和外出培训、学习人员,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按时出差,按时返校,不得超时,违者作旷工处理。请假程序同病、事假。

6.校长、书记请假2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请假,中层以上干部外出,须在安排本职工作后,向校长、书记请假,并告知分管校长和本部门其他行政。2天以上,必须向教体局履行请假手续。

三、销假办理

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及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视同旷工。

四、其它

1.实行上下班、会议、升旗仪式等签到制度,最终结果以学校考勤为准。

2.每月办公室汇总各类考勤和请假情况,下月初进行统计后予以公布。

3.每月公布出勤情况。弹性打卡后(具体执行标准见我校《弹性考勤制度》),仍有缺勤次数的,每两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学校如发现个别教师常迟到、早退、外出,分管校长协助处室、年级部及时了解情况,共同商量,尽力为教师排忧解难,对无故缺勤者,要严肃指出并记录。

4.各类考勤,依据上级有关文件,与业务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

5.未尽相关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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