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036 | 组配分类 | 学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10:4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学籍管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第一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 内容概述 | 1、七年级新生入学后,及时、准确导入新生学籍。 |
1、七年级新生入学后,及时、准确导入新生学籍。
2、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保密工作,拒绝无关人员查阅学籍资料;不得向社会办学机构及其他人员提供学籍信息。
3、打印、查阅学籍档案须完善审批手续,由打印、查阅人递交申请表,经教务处主任和分管校长签字后,方可打印、查阅。
4、因病、伤短期不能正常上学,确需办理休学手续时,应由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经学生本人(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市级医院诊断证明书、发票、病历等材料;班主任初步核实签字,报本年级分管主任进一步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报教务处主任签字盖章,并上报校长室签字盖章同意,方可调取并填写格式化的《休学申请表》上报市教体局。
5、休学生原则上本学年不能复学插班就读,下一学年复学仍需本人(家长)提出复学申请,报学校教务处主任签字备案并安排到对应年级复学,由接受年级的分管德育和教学的主任协商安排进班,班主任凭《进班通知单》安排学生就读。
6、学生转出到宁国市范围内任何学校不予审批, 转出到本市范围外的,在提供由对方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的《转学申请表》后,方可审批。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控制大班额及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受学额限制原则上我校不接收学生转入;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外校学生借读,不得接受补习生复读。
8、请相关学籍管理人员严格按制度履行职责,从源头把关。学校行管人员应模范遵守制度,严控学生非正常休、转学发生,其执行情况将纳入“微权力”专项治理监督范畴。
9、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