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403-00002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3-04 11:06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无,随父入户
信息来源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 内容概述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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