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304-00277 | 组配分类 | 预防接种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11 16:4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疫情防控情况通报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近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的通告(4月10日至5月7日) | 内容概述 | 广大市民朋友:现将我市2023年4月10日至5月7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通告如下:一、接种对象1.18岁-59岁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生物、北京科兴、武汉生物)第二针和康希诺疫苗第一剂次满3个月人群;2.60岁以上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生物、北京科兴、龙科马)第二针和康希诺疫苗第一剂次满3个月人群;3.3周岁及以上人群第一剂次、第二剂次;4.到期的第二剂次、第三剂次人群;5.18周岁以上、第一剂次加强免疫已满6个月以上的人群、已完成3剂次安徽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满6个月以上的人群。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且既往 |
现将我市2023年4月10日至5月7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1.18岁-59岁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生物、北京科兴、武汉生物)第二针和康希诺疫苗第一剂次满3个月人群;
2.60岁以上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生物、北京科兴、龙科马)第二针和康希诺疫苗第一剂次满3个月人群;
3.3周岁及以上人群第一剂次、第二剂次;
4.到期的第二剂次、第三剂次人群;
5.18周岁以上、第一剂次加强免疫已满6个月以上的人群、已完成3剂次安徽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满6个月以上的人群。
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且既往未完成基础免疫者,感染时间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间间隔3个月以上,可接种1针新冠疫苗。
二、有关注意事项
敬请收到接种短信通知、电话通知或者街道社区通知的市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前往就近的接种点接种。未成年人接种时需要由法定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并携带受种者预防接种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本人身份证,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进行疫苗接种;行动不便、沟通不畅或70岁以上老年人需有家人陪同;视力不佳的老年人,请带上适宜度数老花镜。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