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307-00162 | 组配分类 | 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3 15:2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生政策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阳学校小学部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宁国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秋季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学校招生范围西津河以东——青龙东路以北——皖赣铁路以西——胡乐路至东津河以北区域。区域中的主要居民点:宁阳学府、卿城花园、上城小区、竹林园小区、时代广场、桂冠花园、名仕园、津东花苑、绿宝嘉园、恒祥花园、宁国花园、怡康小区、亚新科花园、幸福阳光小区,华贝城市广场、明月阳光、苏堤春晓、翰林学府、鸿儒世家、燕津学府等。二、招生入学对象划片范围内的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三、登记时间2023年7月25日-28日上午: |
根据《宁国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秋季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招生范围
西津河以东——青龙东路以北——皖赣铁路以西——胡乐路至东津河以北区域。
区域中的主要居民点:宁阳学府、卿城花园、上城小区、竹林园小区、时代广场、桂冠花园、名仕园、津东花苑、绿宝嘉园、恒祥花园、宁国花园、怡康小区、亚新科花园、幸福阳光小区,华贝城市广场、明月阳光、苏堤春晓、翰林学府、鸿儒世家、燕津学府等。
二、招生入学对象
划片范围内的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登记时间
2023年7月25日-28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四、登记地点
小学部慎思楼一楼一(5)班、一(6)班教室
五、新生登记需携材料
本招生片适龄儿童:房产证(房产证明材料不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共有的,还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
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13日:学校公布审核后的招生公告,同时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7月25日-28日:学校片内学生预登记;享受政策入学人员子女到教体局预登记,送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材料报送教体局。
7月29日-30日:学校审核材料。
7月31日-8月1日:学校送审材料。
8月2日-3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31日:报名。
9月1日:开学。
七、其他相关事项
招生咨询电话:13705634138 18156337982
招生监督电话:4013269
招生监督邮箱:297323747@qq.com
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
八、重要提示:
1.房产证及其他房产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房产证明材料不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共有的,还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
2.作为入学依据的不动产,其用途(性质)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根据2018年出台的二手房入学政策,2023年入学依据的不动产,其名下必须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我校就读(指201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
3.8月3日-5日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8月9日-1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