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064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4-03-04 18:1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学籍管理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宁阳学校(小学部)学生学籍管理施行方案 内容概述 一、学生转学①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宁阳学校(小学部)学生学籍管理施行方案

一、学生转学

①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初办理,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②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③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学生登记表》。外省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出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的有效证明,学校须重新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④转学时间:办理转学手续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和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无特殊情况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⑤转学的程序是: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写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全省统一表样1式4份)→分别由转入学校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出学校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签章(我校统一规定必须分部校长签名签字同意)并各留一份存根。同时转入学校从网上提交转入变动申请,等待逐级审批。

⑥任何班级不得擅自接收无学籍学生或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二、学生休(复)学

①休学对象: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休学。

②办理休学必备的材料: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材料(如病历、疾病诊断书和住院发票),经学校领导签字盖章的休学报批表(统一表样)一式两份。

③休学期限: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次为一年,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由学校核实报局普教科审批后,续办休学手续。

④办理复学必备的材料:休学证明书、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学报批表一式两份。

⑤办理休学时间:为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内办理;办理复学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⑥休(复)学审批操作流程:学生家长持医院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后在网上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学籍管理员(不得由家长个人来办理)携带好休(复)学花名册及休(复)学必备材料到局普教科审批(纸质、网上)。

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

三、其他方面

休学、转入学生班级安排原则由教务处各班人数的多少和顺安排,并报年级联系行政处。各班每天应关注学生到校情况,对停学未到学生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辍学原因,耐心思想动员,做好去向跟踪,并及时向联系行政反映,在德育处、教务处做好相关备案手续。班级段考、末考考试成绩以开学初应考学籍人数计算。



宁阳学校(小学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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