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065 | 组配分类 | 学生评优奖励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18: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学生评优奖励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阳学校(初中部)阶段综合素质检测“星级学生”评选实施细则 | 内容概述 | 一、评选宗旨为营造“学先进、树榜样、做表率“的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素质教育要求,我校每学期将实行阶段综合素质检测“星级学生”评选活动。 |
一、评选宗旨
为营造“学先进、树榜样、做表率“的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素质教育要求,我校每学期将实行阶段综合素质检测“星级学生”评选活动。实施细则如下:
二、评选对象
我校各年级全体学生。
三、评选标准
1.五星级学生。志存高远、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表现突出;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积极帮助学有困难的同学,是同学们的楷模榜样。
2.四星、三星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无违规违纪行为。
3.进步之星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总结反思,自信自强、勤奋刻苦、不甘落后、进步明显。
四、评选方法
“五星级学生”(年级学生总数的5%左右),“四星级学生”(年级学生总数的10-15%左右),“三星级学生” (年级学生总数的15-20%左右)。每学期评选1-2次,根据阶段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教务处直接确定;进步之星每班3名,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学习表现、进步幅度统一推荐。荣获“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进步之星”同学,全校通报表彰,颁发奖状,橱窗展示,“成绩星级”学生代表和还将在年级学生会上做学习经验交流。
宁阳学校(初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