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976356562392/202311-00002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11-09 15:0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益林,宁国市,林业,资金,生态,补偿,国家级,2023,公示,效益,清册,下达,财政,安徽省,发展,发放,草原,提前,通知,标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关于2023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发放公示 | 内容概述 |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25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25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341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度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21元/亩(含地方财政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