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702730007167Y/201904-00047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24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规划计划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18年完成情况报告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中共宁国市委、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发布的《中共宁国市委、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我局立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管理等工作职能,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我局《纲要》确立了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到2020年,我局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
二、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进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了以下的《纲要》规定的工作。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审批事项的指示要求。进一步精简、调整和下放审批事项,2018年5月份将政府14个部门的61项行政审批“即办件”事项划转到我局,同时将原专业工作人员一并划转完成。加强对转变管理方式、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
2、配合清单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政府清单目录,加强清单管理运行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动态管理。
3、建立为民服务部、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立了为民服务部,确定“点菜型”服务事项。招募54家中介企业进入中介服务清单,建立实体中介超市。
4、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行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研究制定我市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一号一窗一网”办理。
5、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6、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服务大厅和网上公示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标准。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
8、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成国家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任务。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9、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异议审查机制。
11、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8年,完成局文件清理工作。
12、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严格把关建设领域的“容缺事项”审批。
1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实行动态管理。
14、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5、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以及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履行规定事项的报告、通报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判和调解书,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
16、加强行政监督。对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等进行监督。
17、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网网友留言和市长热线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19、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等“四风”问题。
20、巩固调解工作。巩固发展13个社区调解组织作用,充分发挥151名网格员调解作用。
21、加大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完善新进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实行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依托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开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
2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江淮普法行”,“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竞赛”,“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学法用法送法活动。实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3、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强化法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定期交流,工作经费纳入同级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24、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