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195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16:3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应急管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内容概述 | 一、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朱建波副组长:雷卫兵、陆再宁、冷铁牛、何建兵、俞成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适用范围1、学生游泳、溺水事故;2、交通安全事故;3、消防和用电安全事故;4、食物中毒事故;5、校园暴力安全事故;6、学校校舍设施安全事故;7、公共活动意外伤害事故;8、传染病防控安全事故;9、心理障碍引发的安全事故;10、上课、活动安全事故;11、学校财产安全事故;12、网络安全等。 |
一、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朱建波
副组长:雷卫兵、陆再宁、冷铁牛、何建兵、俞成
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适用范围
1、学生游泳、溺水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消防和用电安全事故;
4、食物中毒事故;
5、校园暴力安全事故;
6、学校校舍设施安全事故;
7、公共活动意外伤害事故;
8、传染病防控安全事故;
9、心理障碍引发的安全事故;
10、上课、活动安全事故;
11、学校财产安全事故;
12、网络安全等。
三、报告制度及程序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政教处(德育处)主任报告。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政教处(德育处)主任及时向分管校长汇报。
2.学校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2.在全力抢救伤员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应及时送伤员学生去医院急诊抢救。
4.班主任老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同时配合学校、总务处和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5.校长室应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五、事故调查处理
学校应对事故作出调查结论,按规定对责任事故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