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307-00170 | 组配分类 | 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3 11:1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生政策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津河学校(初中部)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公告 | 内容概述 |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国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公告如下:一、招生范围:长乐路及延伸至东津河以东以北--宁阳东路以北--东风路以东--北园路以北--宁城北路以东--人民路以北--滨河路以东--青龙东路以南--皖赣铁路以东--胡乐路至东津河以南区域。二、招生对象:1.招收2023年津河片区小学毕业生(津河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2.为了 |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国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长乐路及延伸至东津河以东以北--宁阳东路以北--东风路以东--北园路以北--宁城北路以东--人民路以北--滨河路以东--青龙东路以南--皖赣铁路以东--胡乐路至东津河以南区域。
二、招生对象:
1.招收2023年津河片区小学毕业生(津河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2.为了打造高质量学校的要求,在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接受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子女。
三、登记报名时间:
7月25日-28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四、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小学学业完成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及子女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本不能明确房产主与学生关系的,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3.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在划定的招生学校片区内,具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住宅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和复印件。
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片区学校应接收其子女入学:
①住房被征迁尚在过渡期的,凭房屋征迁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证明等材料。
②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凭已签订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
③居住公租房满一年的,凭监护人与房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协议、一年以上房租、水费、电费等缴纳凭据。
以上入学所需提供的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今年为7月28日)。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审登记后原件由家长领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登记证件信息均将由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进行甄别确认。
五、登记报名地点:
津河学校知文楼一楼。
六、招生工作流程:
领取登记号 →分窗口填写新生资格登记审查表 →交验户口本、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初审登记 →资格审查 →公布预录取新生名单 →发放通知书。
七、相关事项:
1.招生咨询电话:13956577338 13977171911;
2.招生监督电话:宁国市教体局教育科0563—4013269;
3.8月3日-5日在校门口公示预录取名单,8月9日-10日在知文楼一楼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公告解释权在津河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
宁国市津河学校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