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128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20: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规章制度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实验小学出入校园规定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对出入校园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作如下规定:1、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应站在室外看护学生安全上、放学,防止发生意外。 |
为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对出入校园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作如下规定:
1、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应站在室外看护学生安全上、放学,防止发生意外。
2、上放学,低年级学生要有家长接送,家长送子女到校上课,只送至学校大门,无特殊情况不进入学校。放学时家长要在校园指定的位置接自己的孩子,不得进入教学楼。
3、学生离校按学校规定时间执行。不到规定时间,因特殊情况离校的学生需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经门卫确认属实,在有家长接的情况下方可出门。上课期间,要到校外开展活动的班级,需经教导处批准,由带队教师在门卫室办理签名登记手续后,方可出门。
4、因公、私事找校领导、教师或前来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需出具介绍信或有效证件,门卫通过电话与学校办公室或被找人联系核实,经同意并办理登记后,方可放行。任何外来人员都不能随意进入校园。
5、上课期间,若学生家长确有急事找学生,家长应出示证件登记,并在门卫值班室等候,由门卫通知班主任安排学生会面。除学生家长外,其余校外人员不能进校与学生会面。
6、外来务工人员(含各类临时工、建筑工程队、固定送货的人员和实习学生)由校办公室批准,凭“临时出入证”出入。
7、任何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外单位机动车辆因公进入我校须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上放学高峰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不能出入校园。教师骑电瓶车、自行车上班,要先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后,再到门卫室签到,不能阻碍学生进入。
8、学校大门口不准摆摊设点,禁止张贴宣传品,不得随意停放各种车辆,不准以任何借口阻碍交通。
9、为确保安全,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人员携带的背包,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