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307-00171 | 组配分类 | 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3 11:2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生政策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宁国市教体局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事项告知如下:一、招生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均衡分班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划片原则。适龄儿童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二、招生范围青龙东路以南—迎宾路以西--宁阳东路以北--宁城北路以东--津河西路(仙霞大桥止)以北--滨河路以东以南区域。(具体范围详见附图:招生划片示意图)三、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四、入学条件及应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宁国市教体局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均衡分班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划片原则。适龄儿童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二、招生范围
青龙东路以南—迎宾路以西--宁阳东路以北--宁城北路以东--津河西路(仙霞大桥止)以北--滨河路以东以南区域。
(具体范围详见附图:招生划片示意图)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入学条件及应带材料
1.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2.登记办法:适龄儿童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验小学校园内审核提交材料(只交复印件),经学校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3.以上入学所需提供的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
特别强调:
(1)根据2018年出台的二手房入学政策,2023年入学依据的房产,其名下必须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学校就读(指201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
(2)登记户口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为准。房产证明材料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单独所有,还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其用途(性质)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3)其它情况请咨询实验小学招生办公室。
五、招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7月25日-28日:片内学生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至学校。
7月31日-8月2日:学校审核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家长。
8月3日-5日:预录取名单公示。
8月9日-10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31日:报名。
9月1日:开学。
六、报名办公时间及地点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一年级男生:至善楼一(1)班教室
一年级女生:至善楼一(3)班教室
现场咨询组:至善楼一(2)班教室
七、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0563-4013312; 0563-4013311
监督电话:
0563-4016826(校长室)
0563-4013269(教体局)
八、温馨提醒
1.登记时间有四天,为避免家长长时间等候,每天学校限号办理,每天限号男女各100人,每半天50个号,请家长7月25日早上在实验小学北门门卫室领号办理,敬请家长支持配合。
2.高温天气请家长做好防护,以防中暑;校园正在维修,报名时提倡家长绿色出行,车辆一律不允许进校园。
宁国市实验小学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