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312-00035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12-21 16:5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部门和专家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宁国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内容概述 问:本地人购买住房有什么补贴政策?

【政策简明问答】《宁国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问:本地人购买住房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对个人购买家庭刚性(唯一,以下相同)或改善性(第二套,以下相同)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含90平方米),按总房价1%的比例给予购房补贴;对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和第二套分别按总房价1.5%和2%的比例给予购房补贴。对于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则没有补贴。

  问:如何认定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
  答:住房套数是以家庭成员在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认定的结果为准,如家庭成员均无住房登记,则新买住宅视为首套;如家庭成员已登记一套住宅,则新买住宅视为第二套;如家庭成员已登记两套住宅,则新买住宅视为第三套,就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问:外来人员在宁国购房有什么补贴政策,如何认定为外来人员?
  答:对非宁国市户籍居民在宁国市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该条非宁国市户籍居民的认定,是以《居民户口簿》所记载的户籍地为准,不考虑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最终以公安户籍部门核查为准。
  问:对大学毕业生购房是否有补贴政策?
  答:大学毕业生属于基础性人才,《十条措施》中,对2022年以来的高校毕业(包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的宁国市户籍居民,在宁国市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该条的高校毕业生不包含继续教育函授类的毕业生。
  问:农民购房可有更好的补贴政策?
  答:因地质灾害点搬迁、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选择进城购买住房,在我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以户为单位,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按所购房屋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该条由农户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来认定是否属于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的情形,所购房屋位置必须是宁国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购其他区域的房屋不在享受补贴范围内。
  问:在宁国购买住房能够享受不同类型的补贴,那购买商业房产或其他房产是否也能享受补贴?
  答: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大众创业,在《十条措施》中,对民营企业和个人在我市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总房价3%的比例给予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是指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业公寓、酒店公寓等,不包含车位(库)及工业厂房。国有企业购房不在享受补贴范围内。同一民营企业和个人只能一次性在同一项目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享受不超过4万元的补贴,如在多个项目购房,无论是否达到4万元补贴,均不能累加和重复享受。
  问:我是拆迁户,如果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是否也可以享受补贴?
  答:拆迁户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已享受购房券补贴及契税减免政策,不再享受本措施的补贴政策。
  问:我在外地工作,在工作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我在宁国购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45周岁以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保底可贷35万元;在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住房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问:购买二手房的有没有补贴?
  答:《十条措施》中,未对购买二手房给予补贴政策,但积极推动“带押过户”业务,即在抵押状态下房产可以上市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卖方无需提前还款办理解押手续,带押房产过户的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有利于二手房购房者降低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交易安全系数,简化过户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问:购房补贴申请手续如何办理?
  答:在市民之家三楼房管中心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受理补贴申请(受理窗口电话0563-4023436),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持相关材料由本人到窗口递交申请,受理时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问: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是多久,如何认定购房时间?
  答:本次出台的《十条措施》有效期为一年,自2023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购房时间是以购房人缴纳契税时间为准,即购房人缴纳契税时间必须在政策有效期内才能享受补贴。
  问: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后,什么时候能拿到补贴?
  答:所有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统筹考虑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应兑现的补贴分别在2025、2026、2027年度按30%、30%、40%比例发放。
  问:享受购房补贴后,房屋需要转让,可有什么限制条件?
  答:已享受财政补贴的所购房屋在五年内不得转让,如发生转让的,应当退还已享受的财政补贴。限制转让时间以购房人缴纳契税时间开始计算。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 宁国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祖军
  联系电话:0563-403302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