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67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11:0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规章制度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第三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 内容概述 | 1.宁国市第三幼儿园按照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收费项目。 |
1.宁国市第三幼儿园按照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收缴后由财务室统一上缴财政非税专户。
2.每月月初由财务室向财政部门申报本月用款计划。
3.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制度。
4.严格履行报销手续。
5.每学期结束时,财务经办员做好本园的财务公开工作。
6.上级部门拨入的各种专款要严格按指定的用途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报账。严禁将专款用于教职工福利等开支;
7.幼儿园严禁出借资金,严禁为企业、个人或外单位提供担保;
8.不得私自将公务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确需者要经领导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处领取。
9.幼儿园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幼儿园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