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47 | 组配分类 | 学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12:0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学籍管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入学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出生证、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接种证等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并配合学校进行新生学籍信息采集。
(3)新生入学后,一年级班主任在20天内录入好新生学籍导入表,并报送学校学籍管理员处导入学籍系统完成新生学籍注册。
2.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二、转学(转入、转出)
1.凡随家长迁入我校入学片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户口本及相关房产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分管副校长批准,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我校提出转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办理转出手续。
3.转入、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并由学校进行编班入学。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四、学籍档案管理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转学登记册;
3.学籍变动表;
4.新生入学审批表;
5.教育统计报表;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应严肃对待,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