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60 | 组配分类 | 安全制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12:3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安全制度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校园安全“吹哨人”制度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吹哨人”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吹哨人”制度。
一、“吹哨人”的选定
1.学校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是校园安全“吹哨人”,实施首遇责任制。
2.每班设立学生安全委员;每个办公室当日楼层值班人员为当天安全“吹哨人”;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天值班行政为当日安全“吹哨人”。
3.每个年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委员都是安全“吹哨人”。
4.学校聘请辖区民警、交警、法治副校长为安全教育“吹哨人”。
二、“吹哨人”的职责。
1.在自己的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在能力范围内的应及时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定期对所在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排查出的隐患上报职能部门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
3.特别对校园欺凌、性侵、溺水、消防、食品、意外伤害等隐患重点排查及时“吹哨”。
三、对“吹哨人”的奖励。
1.对学生“吹哨人”给予适当奖励,优先评先评优。
2.对教职工“吹哨人”给予适当奖励,优先评先评优晋升晋级。
3.家长、社会人员等“吹哨人”,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四、对首遇人、“吹哨人”不能及时履职尽责,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和处罚。
五、举报、咨询平台
1.学校设置举报信箱(门卫室),专人负责,每天查看。
2.设立举报电话:0563—417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