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307-00177 | 组配分类 | 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3 11:1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生政策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宁国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2023〕1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生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均衡分班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二、招生对象和范围1.对象: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范围:(1)片内生源:宁阳西路以西以北--万福路以西以南--钓鱼台路以西以北--凤形路以西以南--国泰路以南--双龙路以东--独山路以南区域。(见附图)( |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宁国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2023〕1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均衡分班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1.对象: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范围:
(1)片内生源:宁阳西路以西以北--万福路以西以南--钓鱼台路以西以北--凤形路以西以南--国泰路以南--双龙路以东--独山路以南区域。(见附图)
(2)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凭正式劳动合同(片内南山园区)、务工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单或营业执照(片内南山园区)(材料截止时间上推已连续6个月及以上)、户口簿等到学校登记。
三、登记手续
1.片内生源:符合我校招生片区的儿童家长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住宅产权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到学校登记。户口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的不动产证(房产证)为准。不动产证明材料不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共有的,还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
作为入学依据的不动产,其用途(性质)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根据2018年出台的二手房入学政策,2023年入学依据的不动产,其名下必须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我校(指201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就读。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家长须提供出生证、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片内南山园区)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单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且满6个月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的顺序依次接收。如仍有空余学位,可自主招收部分手续不全但确有就学需要的外来学生。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或营业执照时间长短顺序等办法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额学位的学校就读。统筹安排学校如招生范围内学生已满额,即不再招收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四、登记时间
7月25日—28日:登记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相关证件手续齐全的适龄儿童。
7月31日—8月2日:学校审核材料。如有空余学位,进行自主招生预登记。
五、登记地点
学校紫旭楼二楼会议室
六、学校预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
8月3—5日(学校门口)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8月9—10日(家长凭身份证到紫旭楼四楼教导处领取)
咨询电话:(7月13日—7月24日)4177058 4177007
监督电话:4013269 4177053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