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401-00072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1-02 08:32
发布文号 民福〔2024〕2 号 关键词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应急管理
信息来源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根据宁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宁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民政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

根据宁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宁国市消防安全委员 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 求,特制定《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月2日


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 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宁国市安委办、消安办有关文件要求,效防 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春节和“ 两会” 期间的消防安 全。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4 年 3 月底,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研判形势、科学评估风险,找出最不放心 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围绕全国和省、市“ 两 会” 等重大活动及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养老服务领域、 殡葬领域等重点场所,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深化消 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城镇燃气消防安 全专项整治、预防秋冬季节“小火亡人” 等重点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全市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福利科,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统筹、日常协调。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要对应安排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民政服务机构、本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24年 1 月至 2024年 3 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部署发动(2024年 1 月 10 日前)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要制定本辖区民 政服务机构、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晰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4年 1 月 10 日至 2024年 3 月 25 日)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4年 3 月 26 日至 3 月 31 日)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要 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任务措施

( 一)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1.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要全面梳理《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对排查出的 9 类重点问题没有整改的,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2.持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 民政部门、 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要按照《宣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所存在的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问题。要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和上门提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

(二)深化“ 小火亡人” 系统治理

各乡镇(街道) 民政部门要按照要求,持续发动组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力量开展民政局服务机构消防检查、巡查和 宣传培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要深入落实防范小 火亡人举措,对辖区孤寡独居老人、残障人士、失能人员等重点 群体居住场所排查建档,包保到人,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做好家庭火灾防范工作。

(三)全面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 “ 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宣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 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落实对民政服务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紧盯全国和省、市“两会” 以及 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安全风险, 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各养老机构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11 ·16”火灾重要指示精神, 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水平。

( 二)广泛宣传培训,提升意识。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民政 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开展消防隐患防范应对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场所从业人员和弱势群体安全意 识,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要督促指导辖区内 民政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 演练,新入职和新入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 “ 明白人”。

(三)严格应急值守,加强防范。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要 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准备,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 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第一时间科学救援、高效处置,全力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乡镇(街道) 民政部门,局属二级机构于每月 24 日前 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汇总。(联系人:汪羽杰;联系电话:4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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