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401-00091 | 组配分类 | 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31 15:2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其他信息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关于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NA-01专用临时取土场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 内容概述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NA-01标项目经理部因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宁国市中溪镇狮桥村集体土地0.7031公顷,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宁自然资规函〔2021〕255号)。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NA-01标项目经理部因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宁国市中溪镇狮桥村集体土地0.7031公顷,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宁自然资规函〔2021〕255号)。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NA-01标项目经理部已对该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2023年12月11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和专家,以土地复垦方案批复、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及工程设计图纸等为依据,通过实地核查、审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验收,拟验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1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563-4012707
联系地址: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国市杨岭路与外环西路交叉口)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