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83081862F/201411-00009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14-11-07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环保局2013-2015年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划计划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环保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环保局2013-2015年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我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协调疏导的作用,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服务,根据市纪委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促进我市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
1、对局领导班子、干部职工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的检举、控告。
2、局领导干部及职工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查的来信来访。
3、对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行政作为中存在问题和不良现象的检举、控告。
4、上级机关交办的反映有关环境问题的信访件。
5、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和交办的有关信访件。
三、信访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领导责任制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组,由局长汪小牛任组长,纪检组长张亿勤为副组长,副局长李汉林、叶强、黄雷,各科室负责人朱新民、徐凤鸣、周志宏、徐碧辉、吴小兵、戴成华、胡亚廷、韩丰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领导组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全年不少于4次。及时阅批信访举报件,确保主要领导阅批信访件达100%,对重要信访事项,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接待信访人并协调处理,进一步强化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实行信访件只办不转。
(二)、落实信访制度,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每周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强局意见箱、局门户网站投诉信箱的管理,规范环保投诉电话、传真的受理工作。落实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和干部联系走访工作制度,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每月不少于2次,局纪检组每年下访不少于6次。
(三)、落实政策,依法公开
进一步公开信访举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向社会公开环保投诉举报电话、网站、接访领导、时间、地点和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利用网络、媒体及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责、受理范围、规章制度等。加强对受理情况、办理过程的公开,在不影响信访件办理情况下,公开信访工作进展情况。对处理结果,除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外,适当的时候在局网站、公开栏、媒体上予以公开。
(四)、强化信访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抓好接访、交办、督办、查办、反馈五个环节,每一环节都按照时限要求,公开办理,接受双方当事人的监督。对上级要求报结果的信访案件,组织力量,直查快办,件件报结。在信访件办理过程中承办科室要及时总结上报信访举报工作的开展情况,每年向市纪委信访室报送信访信息不少于4条、工作经验材料不少于2篇。对重大信访事项,主要领导都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亲自指导,防止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五)、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组,由监察大队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坚持周一例会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素质,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健立健全环境监督员和农村环境信息员队伍,大力加强信访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信访联络员的作用。
(六)、抓好基础工作,规范档案管理
信访件办理完毕后,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立卷归档,做到一案一卷,装订成册,并实行专人管理,严禁将信访件及相关材料泄露或遗失,实现信访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七)、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保密规定、保护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
处理信访事项必须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和传递范围,不得暴露信访人身份;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至被检举控告人、被检举控告单位或无关人员;向信访人复信不得使用标有纪检监察部门字样的信封。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不得擅自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不得擅自追查检举、控告人,不得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举报材料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泄漏信访举报情况导致案件查处工作受阻或检举、控告人遭到打击报复的,处理重要信访及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四、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1、信访举报件按期办结率达100%。
2、提高办案时效,实名举报办理情况及查处结果按期反馈率达100%。
3、抓好案件办结,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举报案件按期报结率、反馈率达100%。
4、处理好初信初访,业务范围内的初信初访件一次办结率达100%。
5、业务范围内重复信访举报率(不含一信多投)和越级上访率控制在5%以下。
6、坚持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每月至少1名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和约访,领导包案办结率达100%。
7、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严格控制业务范围内到宣城市集体访,确保无业务范围内赴省进京集体访。
五、本细则由局纪检组负责解释。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12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