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5970934056/202402-0006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 发文日期 2024-02-09 14:5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政策简明问答,其他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导航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信息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目标任务有哪些?

【政策简明问答】《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目标任务有哪些?
  答: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
  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是什么?
  答:对我市范围内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是对传统村落古民居、大遗址、革命文物等进行调查登记。
  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哪些内容?
  答: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上是怎么安排的?
  答:此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建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按照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普查系统与数据采集软件操作使用培训等工作。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
  咨询人:田园
  咨询电话:0563-403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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