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402-0000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0 17: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卫健委、公安局、城管局: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现将《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卫健委、公安局、城管局:
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现将《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
一、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 经营单位及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 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关 于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 (皖市监办函〔2023〕174 号)中《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清单》有关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日常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设立食 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 “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二、实施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
依托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 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信息档案。通过监管信息二维码等形式,即 时呈现经营者基本信息、许可信息及监管动态信息,实现电子网 格化监管。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 询和监督。各乡镇、街道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行线下网格化监管,包保责任人督导到位不遗漏。
三、规范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
各级包保干部应严格对照任务清单,按要求按频次开展实地 包保督导,对开学季等重点时段,以及用餐人数较多、风险等级 较高的食堂加大督导频次,发现问题督促食堂立行立改,并及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形成工作闭环。
四、从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
以经营资质、经营条件、经营品种、贮存条件、从业人员管 理等要求为基本内容,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风险评级和信用等级,确定监管频次,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
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口 200 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 经营区域。在禁止经营区域内违法经营的流动摊贩,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六、推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以落实食品经营规范为主要内容,引导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 经营者(包括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提供者、 小饭桌经营者、食品流通经营者)自我承诺、履行承诺。在经营 场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或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将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作为分类分级、 日常检查内容,跟进督促落实。
七、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及监督抽考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 40 个学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 培训学习,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包保责任人应进行不少于 20 个学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每年至少对校园及周边 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 1 次覆盖全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考,对风险等级高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监督抽考频次。
八、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抽检
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抽检力度。根据风险情 况确定抽检重点品种和检验项目,实现年度校园抽检(含快检) 全覆盖。对不合格食品即时采取下架召回、责令整改、依法依规处罚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实现 “检管结合”。
九、实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
突出开学、高考、中考、节假日返校等重要时间节点,在政 府网站、信用平台上公示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每季度至少公示一次,震慑不法经营行为。
十、实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
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吹哨人”宣传,邀请热心家 长、老师、媒体记者、志愿者、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参加,利用“随 手拍”等记录方式,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 记录、监督和举报。监管部门对反映的问题核查落实,及时反馈信息核实情况和处置情况,对提供线索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形成校园内外合力共治。
十一、推行营养与健康学校创建工作
由市卫健委牵头,制定宁国市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管理办 法,积极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的申报工作,对申报学校有关人员 进行培训,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指导检查、评审和复查,同时将 情况及时上报省、市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 对达标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达标学校的工作会议或工作培训以及调研指导工作。
十二、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质量体系认证机制
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学校食堂推行符合学校食堂实际和特点 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体系认证,根据餐 饮食品加工流程图和 HACCP 体系基本原理,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 过程中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确定关 键控制点,在关键控制点对危害因素进行控制,并对控制效果进行监控。
十三、推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
引导校园及周边经营者销售健康、营养、安全的“绿色食品”, 不卖或者少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碳酸饮料等高糖饮料,在 食品经营场所食品销售区设置“过量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提高销售食品种类的健康指数。
十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每学期每所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等宣传教育活 动不少于一次,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增强孩子们的辨识能力。
十五、推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及相关 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 督查、工作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立足职能、分工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整体推进、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