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是多少?
答: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皖价电〔2002〕26号文件执行,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免除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不得“先收后退”。住宿费严格按照市发改委(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跨学期收费。
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是多少?
答:严格按宁国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8号)文件精神,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如下:省一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2500元/生.学期;宣城市一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2100元/生.学期;我市一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1800元/生.学期;普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1600元/生.学期。同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即对2023年秋季入学小班幼儿按调整后的保育教育收费标准执行,对已在园幼儿仍所按原定收费标准执行到离园为止。所有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
问: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和住宿费标准是多少?
答: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执行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和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教〔2012〕2667号)规定。学生的书本费、资料费按规定据实收取,寄宿学生住宿费严格按照市发改委(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跨学期收费。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市教体局计财科
咨询人:周文敏
联系电话:0563-4013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