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403-00041 | 组配分类 | 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7 09: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其他信息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关于即将到期县级登记采矿权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提醒的公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
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现将2024年12月20日前将到期的县级登记采矿权相关信息予以公告。请相关采矿权人按照有关规定持采矿登记申请资料,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予收件或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采矿权人自行负责。
附件:即将到期县级登记采矿权有效期止时间表
2024年3月7日
即将到期县级登记采矿权有效期止时间表
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权人 |
有效期止 |
1 |
宁国市正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宁国市正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24-5-25 |
2 |
宁国市中裕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宁国市中裕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24-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