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1810-0002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18-12-06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
信息来源 财政局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

10月18日,在召开的“推进四送一服 优化营商环境”宁国市扶持产业发展“1+1+5”政策体系(修订版)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徐东晖就《宁国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解读。

一、调整了产业基金规模。根据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需求,结合产业基金发展现状,将产业基金规模由原来的2亿元提高到3亿元。

二、确定兑现资金总规模。根据2018年第二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扶强扶优、精准扶持”的原则,确定了全市兑现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资金总规模,以便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根据市有关会议精神,将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审核责任明确到各主管部门,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

四、进一步强调企业财力贡献。将“企业所获奖扶资金与企业对地方可支配财力贡献挂钩”写入政策:除具体产业扶持政策另有规定以外,扶持对象所获奖扶资金一律与其当年对地方可支配财力贡献挂钩。同时明确:对当年奖励资金超过其对地方可支配财力贡献的企业,可以延续2年进行兑现,2年后仍不能足额兑现的,不再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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