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36D/202404-00011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6 08:3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水利局,单位,施工,项目,建设,工程,结算,水库,审核,价款,葛村,验收,金额,合同价,2021,合同,加强,造价,送审,审计结果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审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结算质量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纠正函 | 内容概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宁国市2021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社坑坞水库)项目位于宁国市胡乐镇境内,建设单位为宁国市水利局,2021年11月3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安徽省宁国市鸿辉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施工单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宁国市2021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社坑坞水库)
项目位于宁国市胡乐镇境内,建设单位为宁国市水利局,2021年11月3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安徽省宁国市鸿辉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施工单位。2021年11月17日,宁国市水利局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234万元,工期120天。2022年10月13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二)宁国市葛村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位于宁国市方塘乡境内,建设单位为宁国市水利局,2021年7月20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安徽坤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施工单位。2021年8月8日,宁国市水利局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531.88万元,工期150天。2022年9月22日,宣城市水利局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计量计价不准确
1.宁国市2021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社坑坞水库)施工单位送审金额为257.95万元,建设单位审核后结算金额为256.51万元,经调查该项目多计价款1.57万元,如:管理用房外墙面图纸设计做法为水泥砂浆抹面后贴外墙面砖,实际施工做法为水泥砂浆抹面后喷外墙真实漆,多计造价1.57万元。
2.宁国市葛村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单位送审金额为593.09万元,建设单位审核后结算金额为556.27万元,经调查该项目多计价款4.59万元,如:模板安装拆除工程量多计506.44平方米,多计造价4.59万元。
处理意见:针对以上指出的多计造价问题,建设单位应进一步核实,并举一反三,以最终核实结果调整结算价款。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工程施工监管,严格履行变更审批程序。建设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程序,督促各参建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及时对暂定项目进行确认,加大对合同违约的处罚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监督审核,履行相关职责。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清单控制价编制、清单审核及结算审核等中介机构的管理,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履行相关职责。
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请宁国市水利局自收到本纠正函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宁国市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