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01T/201703-00026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7-03-27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公安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公安局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公安局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828号)文件精神,我局2016年共收到财政拨付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222万元,其中办案业务专项经费706万元,装备专项经费516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为止,两个专项资金已经使用完毕,现将我局2016年经费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办案业务费706万元;其中办案差旅费35.22万元、案件会审费94.798万元、侦察活动费12.15万元、协助办案费48.69万元、特别办案费32万元、邮电费17.76万元、培训费42.8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842万元、专业材料费194.7万元。
装备经费516万元;其中被装购置费58.04万元、指挥通信装备费147.08万元、刑事技术装备35.5万元、侦察技术装备费67.65万元、执法勤务装备费25.3万元、其他专用设备购置费30.2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1.93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0.74万元。
详情请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