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20032569337/202401-00117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12 16:3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二级机构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 内容概述 | 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科科长张军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出台背景? |
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科科长张军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出台背景?
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科科长张军:一是落实新时期对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需要。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把握好城市勃勃生机和秩序井然之间的关系,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充分发挥城市活力,有必要进一步优化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体制。
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宁国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逐步显现出管理对象不够明晰、审批和监管模式单一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试点的函》(建督函〔2019〕101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户外广告设施日常监管,不断提升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品质,对原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出台《通知》。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起草过程?
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科科长张军:一是形成初稿,市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起草初稿;二是听取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召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听取业务科室意见,并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0日向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综合反馈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三是市城管执法局修改完善,由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于2024年1月10日印发。
问:请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的定义。从便于行业管理和操作实际等角度考虑,《通知》将“户外广告设施”定义为“在各类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以及城市之间的交通干道边设置(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设施。”。进一步厘清市城管部门对户外广告的监管边界和范围。
二是明确广告许可分类管理等内容。为了避免“一刀切”的管理,在兼顾大型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和实际需求,《通知》细化了大型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电子显示屏等类别,进一步明确了对各类别广告设施的审批管理,给广告行业、商事主体提供了多元化、便利化、灵活性强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路径。
三是优化了审批程序。在优化申请材料方面,《通知》结合证明事项清理要求,精简了相应证明材料。
四是明确了安全职责问题。考虑到加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保障,规定了维护管理的监管责任,明确了户外广告的安全监测,主要体现为:一是加强安全责任监管,明确设施设置人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安全检测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职责,规定“以金属结构为主体的大型户外广告,每两年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审批管理部门提交检测报告”,以及建立户外广告设施的应急处置预案,又城管部门适时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解读人:张军
联系电话:0563-401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