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2011年以来,我市民政系统不断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加强民政民生工程建设,加强民政项目建设,加强民政基础建设,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探索,大胆实践,务实创新,民政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能力明显提升,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城乡低保制度健全规范。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和核查力度,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十一五”末,我市城乡低保对象15596人,经过动态管理,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3654人,占全市总人口3.5%。“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年均递增10%以上,十一五末,我市城市低保标准260元,农村低保标准130元,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30元,分别递增65.4%和76.9%;将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分类施保,A类和B类对象分别提高低保金30%和20%。
——医疗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医疗救助方便、快捷目标;取消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救助病种和门槛,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80%,其他对象重大疾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救助封顶线提高至1万元,救助水平稳步提升;逐步扩大资助参合对象范围,除对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全额资助参合外,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实行部分资助。
——五保供养标准不断提高。农村分散五保供养标准从年人均1600元提高到2676元,集中供养标准从年人均2600元提高到4008元,供养经费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按月发放到五保对象和供养服务机构。对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审核、审批,公开、规范操作。目前,全市农村五保对象1709人,集中供养1120人,集中供养率66%。
——五保供养设施得到完善。至2013年底,全市18个乡镇敬老院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南极与宁墩合建),其中新建12所,改扩建6所;总投资9200万元,乡镇敬老院院容院貌极大改观。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敬老院提升工程,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美化环境,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了良好的养老服务保障。
——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建立了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重大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制、灾情会商、评估、发布制度完备;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救灾物资代储制度,分别与五星集团和天天乐公司签订了救灾大米、方便面、饮用水等代储协议,提高了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能力;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3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民政基层基础有效夯实
——民政所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市19个乡镇民政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规范化率100%,“十佳民政所”占31.6%。先后投入300多万元,民政所办公场所面积由平均25平方米增加到180平方米;17个乡镇民政所长按副科级配备,增加民政所事业编制8名,工作人员由38人增加到56人;民政所工作条件和为民服务设施全面改善,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社工人才培养成效初显。积极鼓励社区工作人员、民政系统干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依托宁国市安南培训学校,认真做好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和辅导工作,组织了111人赴安庆参加了201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率达28%。
——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落成。2011年6月,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省民生工程——宁国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该中心占地10亩,建筑面积2862平方米,总投资640万元,床位60张,分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养护、医务、康复、教育、培训等5个区域,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成为全省儿童福利事业的示范和亮点。
——市救助管理站建成使用。不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013年5月,完成救助管理站项目规划选址、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主体工程面积1061平方米、床位30张,工程2013年11月底竣工,于2014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市烈士纪念馆竣工使用。积极争取资金,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市烈士纪念馆,总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470平方米,2012年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设六个展厅,共收录烈士273名,为我市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开辟了新阵地,2013年9月被批准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
——殡葬服务设施得到改善。加大殡葬设施投入。十二五以来,先后投入近600余万元,完成殡仪馆停车场建设、综合服务楼建设和守灵厅、餐饮部、火化设备改造等,不断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模式,我市仪馆先后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单位,省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市财政安排建设资金200万元,不断加强村级生态公墓建设,现全市已成村级公墓46个,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处公墓。
3、民政整体功能得到增强
——城乡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全市15个城市社区均建立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12个社区实现了“社区下楼”,提高了服务质量,增强了服务功能。至2013年底,全市103个村设置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了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宁国市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便民服务信息网”,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3年5月份,我市被表彰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
——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享受优抚定补人数由1138人增加至2387人,定补定恤标准人均增长31%。修订完善了《宁国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不断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按时完成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积极为退役士兵就业搭建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深入落实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各项任务,2013年我市首次获得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养老服务事业不断发展。宁国市社会福利院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获得了全国民政系统“优质服务品牌”;成为全省民政系统首家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标合一”单位;高标准新建的市老年公寓亲和楼、怡景苑、向阳苑,床位增加至520张,有效缓解了养老服务压力。同时,支持4家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新增床位250张,不断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福彩发行工作迅猛发展。2011年,我市福彩销售5500万元,2013年销售1.1亿元,销量翻番。3年多来,通过多种举措,强力推进,福彩销量连年大幅攀升,福彩专营点100%。2013年1—11月,我市福彩销售总量超过1亿元,提前1个月实现福彩销售亿元市目标,成为全省率先突破福彩发行1亿元的县(市)。
——慈善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不断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及时调整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广泛宣传慈善工作;先后举办 “爱在深秋”、“爱心暖冬”等慈善晚会,取得了良好效果;先后成立了“萌婷爱心基金”和“农合行爱心基金”等2个慈善冠名基金,设立了2个乡镇慈善分会。先后累计接受社会捐赠3092.26万元用于助医、助学、济困、安老、抚孤等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取得蓬勃发展。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有序。几年来,全市殡葬改革成果继续巩固,遗体火化率持续保持100%;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服务优质,登记合格率保持100%,被评定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切实加强乡镇集镇道路地名标志和楼门牌设置工作;加强边界线管理,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社会组织登记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积极推进;全面建立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等制度,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
二、存在问题
1、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较低。一直以来,城市低保标准远高于农村低保标准,随着近几年按10%增长,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越来越大,与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2、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偏低。宁国市和浙江毗邻,安徽标准和江浙标准相比较低,引起优抚对象之间攀比心理,特别是参战参试人员近期反映待遇较低的诉求多、隐患大。
3、安置工作遗留问题凸显。因安置政策改变,2005—2011年以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转业士官连年来通过多种方式反映问题,要求重新安置工作的诉求不断,维稳压力巨大。
4、福彩管理机制亟待完善。福彩投注站实行专营后,部分站点无法生存,退机、私自转让现象较为严重,销售员流动性较大,业务培训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5、殡葬改革力度需要加大。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加强村级生态公墓建设,早日实现全市村级公墓全覆盖。加大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力度,力争在“十三五”前期实现全市居民基本殡葬普惠。
6、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不强。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偏低,避难场所建设亟需加强;救灾应急装备、技术手段、通信手段和应急广播设施等落后;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和公众宣传教育仍需加强。
7、基层民主建设水平不高。当前,农村村民民主意识虽有很大提高,但与村民自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相当部分村民民主意识淡薄,参政热情不高,不能珍惜和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时,村(居)工作人员报酬偏低,影响了社区建设和农村各项工作开展。
8、老龄事业发展投入不足。目前,市乡财力有限,基层老龄事业投入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龄事业发展,成为老龄工作薄弱环节,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的镇、村,老年公共活动场所偏少,为老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设施不足,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9、养老服务政策不够健全。在落实好现有优惠政策同时,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健全完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财政补助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长效机制。
三、“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建议
1、实现低保城乡统筹。探索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一体化,实行城乡统筹,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区域差别。
2、健全完善救助政策。不断拓展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政策范围,加大临时生活救助力度,注重做好救助与其他保障政策之间有机衔接。
3、提高定补定恤标准。逐步提高优抚对象定补定恤金增长幅度,力争在“十三五”末缩小与江浙地区同等对象待遇差距。
4、创新退役安置方法。完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办法,研究、拓展在当前体制下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渠道。
5、完善福彩管理机制。加大对福彩专营投注站扶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为福彩从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解决后顾之忧,稳定福彩营销队伍。
6、支持殡葬事业发展。继续加强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建议加大殡葬改革资金支持力度,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省民生工程。
7、加大养老服务投入。政府出资为城镇无收入或低收入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建立财政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补助长效机制。
8、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编制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防灾减灾。开展多形式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9、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加快形成共建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以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为桥梁和纽带,建立全省统一的社区管理信息化平台。
10、加快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慈善募捐工作政策法规。加强慈善事业宣传,努力营造慈善事业发展浓厚氛围。规范管理,逐步扩大慈善救助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