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893G/202405-00015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7 15:5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胜解读《宁国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宁国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已正式印发。 |
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宁国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已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11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立足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创新、融资、用工、营商环境等方面着力构建全方位、全系统、全链条的政策支撑体系,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近日,宁国市委、市政府印发《宁国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课题,深入梳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安徽38条”落实落细。
《若干举措》重点围绕“增强民营经济发展预期、拓展民营经济投资领域、维护民营经济市场公平竞争、助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营造民营经济最优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六个方面,形成了24条工作举措,全面激发民营经济竞争新优势。
增强民营经济发展预期方面,宁国重点加大土地、用能、金融、人才等要素供给,提出“引导、鼓励政府性引导基金投向民营企业的占比达70%左右,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比重原则上不低于80%”“组建宁国市产教联合体”等细化工作举措。
拓展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方面,宁国将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平台,协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支持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维护民营经济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宁国将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深化“放管服”,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诉求“一线应答”;明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额外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准入条件,做到“六不准”。
助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宁国将深化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支持培育企业梯次发展;落实“徽动全球”出海行动方案,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支持民营企业设备更新,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快绿色化发展,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建设一批绿色供给标杆项目。
营造民营经济最优发展环境方面,宁国持续打造最优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在法治环境上,落实“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等工作制度;健全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深入实施“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制度有机融合。在营商环境上,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定期召开政商恳谈会,严格执行“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大力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全面提速提效兑现各类惠企政策。
促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方面,宁国坚持每年评选表彰宁国发展功勋、宁国发展贡献奖等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广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事迹,营造尊重崇尚优秀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企业家精神培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大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训力度,不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近年来,宁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023年,据不完全统计,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71%的GDP、95%的发明专利授权量、86%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91%的企业数量。
解读机关:宁国市经信局
解读人:潘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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