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6-00050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3 18:3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规章制度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实验小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 内容概述 | 为加强我校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为加强我校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论,迟到15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算作早退,早退15分钟计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需家长证明,2天内由班主任批准,2天以上报学校批准。学生请事假,事先办理请假手续,1天以内班主任批准,1天以上一律由家长到校请假,学校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校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学生外出请假,事先办理请假手续,1天以内班主任批准,1天以上一律由家长到校请假,学校批准。学生因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校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双休日、节假日,如班主任休班,一律向当天任课老师请假。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5、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校协查。集中就读学生在没有监护联系人接或生活老师护送的情况下不得单独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