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976356562392/202404-00016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4-25 10:2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抽查,宁国市,失信,部门,递加,联合,草种子,林业,比例,检查,宣城市,林业局,基数,是否,经营,林地,检疫,抽取,植物,及其,“双随机一公开”
信息来源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名称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内容概述 序号抽查任务名称抽查事项发起方式抽查主体(层级)抽查对象抽查基数和比例抽查目标数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抽查时间段备注1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联合检查林地类检查:1.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被许可人、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2.需采伐林木的,应当检查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3.是否存在以临时使用为名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
基数和比例
抽查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联合检查 林地类检查:1.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被许可人、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2.需采伐林木的,应当检查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3.是否存在以临时使用为名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使用林地单位和个人 抽查基数1家,抽查比例100% 1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2 2024年度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检查 动物类检查:1.是否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2.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等从事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利用相关活动;3.场地、设施、技术、卫生、台账档案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4.是否有虐待动物的行为;5.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宣城市林业局发起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 抽查基数2家;抽查比例50% 1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3 2024年度全省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林草种子质量检查 1.生产用地情况;2.承诺践诺情况;3.植物新品种引种;4.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5.林草种子标签保有及填写;6.林草种子质量等。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抽查基数10家;抽查比例50% 2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4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 1.是否存在违规收购、存储、加工、销售、运输、利用松木及其产品行为;2.是否存在违规收购、加工、调运、使用其他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宣城市林业局发起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单位和个人 抽查基数3家,抽查比例为30% 1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消防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开展。
5 2024年度全市木材加工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工、调运、使用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检查。 宣城市林业局发起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单位和个人 抽查基数1家,抽查比例为100% 1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消防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开展。
注:待宣城市林业局抽查工作计划下达后再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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