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1679/201602-00004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6-02-03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预算,部门预算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水务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水法律、法规的实施并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和有关部门配合研究拟订全市水利投资计划;根据职能分工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制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及河道采砂费征收制度。
4、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6、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推行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贯彻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政策以及各项水规费的收交、使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辖区内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管。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等经营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管理重点及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对我市河道采砂实施监管。
9、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指导全市农田排灌、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工作。
11、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对外交流;负责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12、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13、承担全市水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及组织实施。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宁国市水务局机关设办公室、水利科、水政科(行政审批科)、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4个内设部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政监察大队、、竹峰水利中心站、中溪水利中心站、青龙水利中心站、港口水利中心站、梅林水利中心站9个事业单位,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
编制数71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4人,事业编制数57人。实际在岗职工行政13人,事业48人。行政离退休15人,事业离退休19人。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实施水利民生工程建设任务。2015年12月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验收,12月底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15年8小水利工程有序推进,预计12月完成200口大塘扩挖任务,200千瓦泵站更新改造,2万亩渠道建设任务,38条农村河沟清淤任务,2016年汛前完成竣工验收。
(二)认真做好水利兴修工作。2015年度水利兴修计划已经确定。通过奖补政策,切实组织好冬修工程建设,确保市级重点水利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城北防洪堤工程、双河西堤工程,坞村河堤工程建设。在2015年底建成2号橡皮坝的基础上,2016年完成1号橡皮坝工程建设。
(四)积极做好第七批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现改为“小农水项目县”)。积极推进小农水项目县建设,推进项目区霞西、甲路、竹峰、方塘等乡镇的小农水工程建设,2016年前完成。
(五)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工作。完善提高胡乐、中溪2个试点乡镇水利工程管护创新工作。完成增加1-2个试点乡镇和全市面上乡镇2到3项工程管护工作,进一步推广到其他乡镇。依法做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工作,明晰经营权与管护权,产权证书发放到位,明确专人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六)认真做好目标考核各项工作。认真完成招商引资、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信访、计生、党建、纪检监察、依法行政及效能建设等工作,切实落实好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各项任务。
四、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可支配收入3536.8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536.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33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