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406-00040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24-06-26 15:06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税收政策类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主题导航 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名称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内容概述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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