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893G/202405-0003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4 09:4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上级文件转载,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工信部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上级文件转载】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 | 内容概述 | 导读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决策,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决策,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明确将聚焦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意见》从明确政策支持范围、优化政策制度设计、强化政策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九条工作举措,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
一、总体要求
二、明确政策支持范围
三、优化政策制度设计
四、强化政策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