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8-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 2024-08-22 11:20
发布文号 宁食安办〔2024〕15 号 关键词 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4 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药监局定于9月2日—8日举办“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并要求全国各地同步开展。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4 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国家药监局定于 9 月 2 日—8 日举办“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并要求全国各地同步开展。现将《宁国市 2024 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22 日



宁国市 2024 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8 日

主题:药品安全 良法护航

二、活动重点

本年度“药品安全宣传周”,紧扣《药品管理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的纪念《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 40 周年各类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 2024 年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公益讲座、科普展览、互动交流等活动宣传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知识,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我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监管能力建设等药品监管重点工作成效宣传力度,展现药品监管工作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成

效,增进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

三、活动安排

(一)举行启动仪式。定于 9 月 2 日上午 9 点,在宁国市安全用药科普基地举行“2024 年宁国市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二)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活动。组织监管执法人员、药化械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系列宣贯培训活动。各辖区以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平台,以《药品管理法》为宣传主题,开展公众药械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药械化市场环境。

(三)开展药械妆安全科普宣传。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用药(械、妆)常识和科普视频作品,推动宣传活动向广度、深度和普及度方向拓展。

(四)开展安全用药大讲堂活动。联合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科普宣传进社区,开展安全用药(械、妆)讲座,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防范药物滥用等科普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认知水平。

(五)开展座谈交流。深化拓展“百名专家助药企”行动,以“党建指导+技术帮扶”搭建交流平台,组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走进企业,开展座谈,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六)积极参加比赛。组织参加安徽省第五届安全用药动漫微视频大赛,力争作品获奖并展播。组织参加“安徽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开展2024年“安全用药知识答题”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扣活动主题,参照市局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8 月 29 日前,各辖区将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系人、活动方案报市场监管局药械科(邮箱 ngjg@163.com,联系人:沈晶晶,联系电话 4031605)。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辖区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创新形式,发挥动漫、微视频等可视化手段在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领域的应用,着力提升宣传作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及时总结提炼特色做法,积极向省药监局、中国医药报等媒体投稿,展现我市药品安全工作成效。

(三)征集活动素材。为集中展示各辖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科普宣传工作亮点,请各辖区分别提供药品监管工作介绍、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成果介绍,内容包括:200 字左右文字内容、2张图片资料(原图、像素 2M 以上,配文字说明),于 8 月 25 日前发至药械科邮箱。

(四)严格活动纪律。各辖区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活动中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搞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做好总结上报。各辖区要对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将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各地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新闻报道列表)于 9 月12 日前发至药械科邮箱。

附件:2024 年全市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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