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63J/202404-00050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09:59 |
发布文号 | 发改价格〔2024〕4号 | 关键词 | 层转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层转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国网宁国供电公司、安徽众益售电有限公司:现将《宣城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函〔2024〕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电价相关政策。 |
国网宁国供电公司、安徽众益售电有限公司:
现将《宣城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函〔2024〕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电价相关政策。
附件:《宣城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函〔2024〕10号)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