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893G/202404-0006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9 17: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经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企业: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符合《认定管理办法》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2.已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但尚未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
各企业:
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认定管理办法》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
2.已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但尚未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采取企业自愿、系统全年开放、主管部门分两批集中公告(二季度、四季度)。
申报企业需按照工商注册属地原则
三、有关要求
1.上传的佐证资料需对应资料清单模板准备证明材料,单个材料采用PDF格式且规范命名,所有材料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
2.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企业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池莼、杨青 联系电话:4036056
附件:
1、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佐证资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