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409-00023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08:18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秘〔2024〕49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导航 | 工业、交通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宁国市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宁国市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宣城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追赶江浙、争先江淮”总目标,抢抓上海、杭州、南京、合肥都市圈“扩圈”机遇,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长三角等先进地区,补短板、锻长板,高质量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交通运输支撑。
到2027年,全面建成建管护运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新改建农村公路400公里以上,力争实现建制村通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97%以上,乡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0%,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45%以上,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率达到100%,创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畅达农村路
1.实现农村公路多规合一。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强与国土空间、旅游发展、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有效衔接,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管控要求科学合理选址,统筹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健全完善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将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公路及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等联网路项目纳入建设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延伸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有序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推动联网路建设。受限路段要根据地形、地貌、视距等因素灵活设置错车道,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到2027年,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二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稳步提升农村公路路况。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高质量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有序提质农村公路次、差路段,动态消灭差等路、提升次等路。加强对乡镇、村养护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农村公路优良中路率(MQI)不低于95%。(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逐步提高农村公路质量。加强交通质监机构建设,健全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工程质量关键指标合格率及工程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均达100%。积极争创“云岭杯”、“黄山杯”等省市优质工程。(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平安农村路
5.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扎实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每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不少于2座以上。持续开展平交路口整治,增设路侧护栏、道口桩、交通标志、减速带等。继续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开展农村公路下穿铁路涵洞专项治理。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提升农村运输安全水平。落实好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运营到农村的城乡公交车辆原则上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确需使用的,经交运、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安全评估,纳入城乡公交运营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宣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视频巡查、交通技术监控、车辆巡查管控等,严厉查处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加强农村公路综治能力。优化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标准,加大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力度,建立市政府对农村公路路长制奖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基本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市场监管,强化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加强农村公路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绿色农村路
8.提升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水平。将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服务各个环节。积极推广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继续支持城乡公交使用新能源汽车,新购或更新城乡公交车辆新能源车占比达到100%(应急车辆除外)。(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快农村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具备安装条件的村庄等场所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各地开放乡镇城乡公交停车场站的充电设施为社会提供服务。到2027年,乡镇城乡公交停车场站的充电设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融合农村路
10.全力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研究推动市、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和客货邮共同配送线路运营相关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利用现有场地建设公共配送中心,支持新建或将乡镇客运站、运输服务站改造为具备客货邮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基本实现建制村快递服务全覆盖。市商务局、市邮政公司应积极引导快递企业、邮政业务配合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进驻具备客货邮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积极推进城乡客运车辆捎带邮政快递小件包裹,到2027年,客货邮合作线路覆盖乡镇数量占比达到60%以上。鼓励对入驻客运站、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的邮政快递企业减免相关费用。支持汽车客运站在不改变土地和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开展游客集散、电商超市、酒店住宿、体育休闲等多元服务。积极争创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局、市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突出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因地制宜建立并实施服务农村地区的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实行先行预拨部分资金。持续巩固拓展建制村通客车成果,统筹市域内公交资源配置,加强公交线网规划设计,优化线路、站点布局,合理安排运行班次。不断提高浙江临安、安吉跨省毗邻公交线路服务质量,延伸开通广德、旌德、绩溪毗邻公交,织密跨区域线网,促进全市公交成片联网。(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路衍经济潜能充分挖掘。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结合地方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市场潜力,规划具有市场吸引力的农村公路项目,研究“农村公路+”融资模式。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民宿康养、资源开发、特色小镇、电商物流等新业态融合发展,盘活路域资源,帮助农民创收增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自规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建设美丽农村路
13.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逐步提升。积极实施农村公路“白改黑”工程、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慢车道、照明等设施。加大路域环境治理力度,完善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合理设置停车区、观景台、休闲驿站等服务设施。积极开展示范路、示范乡镇等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为群众提供舒适整洁、环境优美、服务温馨的通行条件。(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徽风皖韵特色农村路彰显。聚焦“皖南川藏线、皖南青藏线”特色,建设彰显宁国特色的皖美农村路。畅通交通干线与乡村旅游“最后一公里”,打造主线联通、支线成环、末端通达的慢游网络。顺应自驾游发展趋势,加强路景融合升级改造,加快建设一批风景道。支持旅游经营收益用于旅游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及运营。(责任单位:市文旅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建设智慧农村路
15.农村公路数字赋能。建设维护好“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接入“数字宁国”平台监管,积极开展“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县道、乡道数字化管理。全市农村公路智慧管养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农村公路信息化水平提升。加快构建涵盖技术状况检测评定、目标设定、需求分析和养护计划编制的科学决策体系,推广自动化检测、路面病害自动识别、科学决策等多场景开发应用。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农村运输智能化水平提升。鼓励城乡公交车辆上应用驾驶辅助系统(ADAS)。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保持100%,在线率不低于80%。城乡公交智能调度和电子支付比例达到100%。到2027年底,城乡公交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资金保障。完善和落实以市本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在延续“十四五”农村公路市级财政投入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全市“四好农村路”以奖代补;通过建立成本费用评价评估制度、运营考核奖励机制等多种方式,提高城乡公交运行成效;对汽车客运站承担的旅客实名制管理、安检、反恐防范、疫情防控等公共服务的,建立财政补贴机制。
(三)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对各级路长、乡村道路专管员和路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的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质量、安全、工程变更、计量、预决算、验收等过程的廉政监督。
(四)推进示范创建。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加快“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相关指标表
附件
《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相关指标表
序 号 |
指标名称 |
2022年底 到达值 (%) |
目标值(%)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1 |
建制村通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 |
83.3 |
88.2 |
92.2 |
95.1 |
97.1 |
97.1 |
2 |
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二级以上公路比例 |
78.9 |
78.9 |
78.9 |
78.9 |
78.9 |
78.9 |
3 |
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 |
5.3 |
11 |
30.3 |
37.8 |
44.6 |
46 |
4 |
较大规模(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 |
99.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四、五类桥梁及时处置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6 |
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率 |
40 |
60 |
80 |
100 |
100 |
100 |
7 |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8 |
农村公路列养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9 |
乡镇城乡公交停车场站的充电设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比例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10 |
客货邮合作线路覆盖乡镇数量占比 |
30 |
40 |
45 |
50 |
55 |
60 |
11 |
建制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2 |
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3 |
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4 |
城乡公交智能调度和电子支付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城乡公交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