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6329972F/201602-00004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发文日期 | 2016-02-05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预算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物价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地方价格管理规定。
(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价格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和调整本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四)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五)组织实施价格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价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省、宣城市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市物价局由5个内设科室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组成。机关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成本监审科、价格监测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所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在编在岗20人,其中:机关18人,事业2人;退休人员3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民生价格管理。重点对粮、油、副食、蔬菜、肉禽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加大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力度,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稳定。加强教育收费行为监管,加强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加强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及县级公立医院服务价格的调整后的市场监管,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及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成本监审,完成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和阶梯气价的调整工作。适时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价格。
(二)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教育、医疗、涉企收费清单、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作用,严肃查处各类违价案件。
(三)做好定价工作。认真做好新的《安徽省定价目录》的贯彻落实及相关文件的清理规范,加强放开后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
(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扎实做好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强化价格认证服务水平,继续做好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市物价局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216.9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万元。收支平衡。
附:1、2016年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总表
2、2016年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2016年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2016年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2016年物价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