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402-00079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2-04 16:3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简明问答类解读】《胡乐镇关于对现役、退役军人褒扬工作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简明问答类解读】《胡乐镇关于对现役、退役军人褒扬工作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问:请问胡乐镇褒扬工作的对象有哪些? |
问:请问胡乐镇褒扬工作的对象有哪些?
胡乐镇武装部部长:胡乐镇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
(五)高度重视现役军人在部队的奖惩情况。对于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的,应大力宣传,隆重表彰,并根据其立功受奖等次开展报喜慰问活动
6.现役、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受到县级表彰的予以 2000 元奖励、市级表彰的予以 5000 元奖励、省级表彰的予以 10000 元奖励、国家级表彰的予以 50000 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