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9337/201702-00011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12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预算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城管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内容概述 |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划、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占道经营、施工渣土的行政许可和管理;负责城市各类户外广告、店面招牌的行政许可及规范管理。
(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使用和维护城市环卫设施。
(四)负责垃圾处理场日常管理及运行,承担城区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的消纳处理,对垃圾产生的渗沥液进行达标排放。
(五)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六)行使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排放生活污水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对住宅小区内乱搭乱建、占道摊点等违规行为的查处。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根据市“三定”方案(政办【2015】118号)及宁编办【2015】111号文件精神,设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监督科、法规科、督查科四个内设机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处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8人,单位在职实有人数54人,聘用人员117人,退休9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开局至关重要。今年城管局将继续围绕全市“三个年”和“双城联创”中心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主动应对挑战,扎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城市管理实现由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序化向精致、品质、生态、宜居、和谐的方向迈进。
(一)围绕“三个年”活动,强力推进查违控违工作。
(二)围绕“双城创建”,开展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
(三)围绕提质提效,做好环卫作业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四)围绕体制创新,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
(五)围绕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六)围绕队伍建设,优化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
四、2017年部门公共财政决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可支配收入3288.3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88.3435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288.3435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359万元,占1.87%;医疗卫生支出18.6318万元,占0.57%;城乡社区支出3149.4498万元,占95.78%;住房保障支出58.726万元,占1.78%。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支总预算3288.3435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3288.343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288.343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支出3288.3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3435万元,占 13.79%;项目支出 2835万元,占86.21 %。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288.3435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359万元,占1.87%;医疗卫生支出18.6318万元,占0.57%;城乡社区支出3149.4498万元,占95.78%;住房保障支出58.726万元,占1.78%。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88.3435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53.3435万元,占 13.79%;项目支出 2835万元,占86.21 %。
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预算为61.53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4.7359万元,增加67.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 2017年预算为18.63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人员的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1318万元,增加12.9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 2017年预算为3149.449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34.2502万元,减少34.16%,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入预算不含其他收入(开发区环卫拼盘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 2017年预算为58.72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8.9124万元,提租补贴支出9.813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6.726万元,增长39.82%。主要原因2016年度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并林业分流8名事业人员。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3.34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6.7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7.0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69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2017年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包括二级机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3.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1: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附件3: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件4: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5: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6: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件7: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